2月25日下午,保定市总工会理论与实践大讲堂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的《工会法》。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一级主任科员赵燕从《工会法》修改的背景、基本过程以及修改的总体思路和内容入手,对具体法条的变化进行了逐条解读和重点说明,帮助全市广大工会干部深入理解新修改的《工会法》。
新修改的《 工会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明确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一道,确立为工会法和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并增加关于工会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规定;明确工会工作的基本要求,明确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增加规定工会适应企业组织形式、职工队伍结构、劳动关系、就业形态等方面的发展变化,维护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同时明确社会组织中的劳动者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新修改的 《工会法》还做好与相关法律的衔接,确保与民法典、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法、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衔接一致。
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增强学好用好《工会法》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提升工会干部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能力水平,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工会法》、落实《工会法》的良好氛围。要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的《工会法》为契机,扎实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履行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和团结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政治责任,推动全市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培训以视频方式进行,市总领导班子成员,市总全体干部职工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总工会领导班子成员、全体机关干部职工,部分乡镇(街道)总工会、园区工会、企业工会主席等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参与培训的全市工会干部纷纷表示,新修改的《工会法》体现了对职工群众的关心、工会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是持续做好工会工作的法律保障,接下来,要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认真扎实的工作作风,履职尽责,把《工会法》精神融入到今后的工作当中,依法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