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参与者:
在这个充满爱与希望的季节里,保定市总工会怀着最真挚的敬意,向每一位传递温暖的职工朋友致以崇高的感谢!您捐赠的款项将用于对患重大疾病、遭遇重大意外事故的职工及其家庭的救助。截至目前,全市上期(第十三期)“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已累计为6398位职工提供救助,救助金额共计1553.63万元。这些数字的背后,是你们用行动诠释的“职工一家亲”,更是保定全市工人阶级心手相连的生动见证!
聚沙成塔,共筑大爱。“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是工会发挥服务职工职能,为广大职工提供的互助保障平台,每人每年捐出60元,本人及其直系父母、未就业配偶、未成年子女(包括未满18周岁及超过18周岁但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子女)即可享受24种重大疾病的救助保障,为家庭增加一道抵御疾病风险的防线。是您用微光成炬的善心,托起了困境中家庭的脊梁;是您用守望相助的情怀,筑牢了工会帮扶的坚实后盾;是您用无私奉献的品格,彰显了新时代劳动者的崇高境界!
情暖人间,感恩有您。我们期待与您携手同行,再启新程!让爱心之河奔流不息,让互助精神薪火相传,共同谱写大爱无疆的时代赞歌!
保定市总工会
第十四期“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政策导读:
1.交费职工在救助当期内,经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首次确诊患二十四种重大疾病住院的,住院医疗费个人支付部分(发票金额-基本医保统筹支出金额)达到2000元(含)以上,10000元(含)以下,救助比例为20%;10000-30000元(含),救助比例为25%;30000元以上,救助比例为30%,救助额最高不超过30000元。患病职工当期内只救助一次。
2.患其他疾病(含非首次确诊二十四种重大疾病)的交费职工,活动当期内在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住院治疗的,单次住院费用总额达到8000元以上(含),按照个人支付部分的14%给予救助,救助额最高不超过20000元。每期救助为一次住院费用。经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首次确诊患恶性肿瘤的交费职工,除享受第1条救助外,在首诊当期内,可选择最多两次放、化疗住院费用累加,按照患其他疾病条款另行救助一次,申报资料需一次性上传。
3.交费职工因病猝死,给予一次性5000元定额救助。
4.交费职工的未就业配偶、未成年子女活动当期内,经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首次确诊患二十四种重大疾病住院的,按照单次个人支付住院费用的20%给予救助,救助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每期救助为一次住院费用。申请未就业配偶救助的,配偶医保类型为职工医保的,需进行失业登记(失业时间要早于其入院时间)并提供失业登记信息;医保类型不明确的,提供失业登记信息或提供活动当期交纳城乡居民医保证明材料。
5.交费职工的直系父母,经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首次确诊患二十四种重大疾病住院的,按住院医疗费用个人支付部分计算,10000元(含)以下,给予1000元定额救助;10000-30000元(含),给予1500元定额救助;30000元以上,给予2000元定额救助(父母是在岗职工,或因患大病救助过的不再救助;多子女参加活动的,仅限一人申请)。每期救助为一次住院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