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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苑县总工会坚持下拔工会经费与工作实绩挂钩取得良好效果

更新时间:2012-04-01 10:00:00点击次数:7143次
清苑县总工会连续两年给乡镇工会下拔经费除根据原有的按基层工会组建数、会员人数、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劳动安全卫生合同、女职工合同签订数、参会人数、劳动竞赛开展情况等传统考核项目外,制订下发了《关于对乡镇(城区)工会工作目标考核考评意见》,《意见》新增了上报各类工作信息数、工会报刊征订数、工作创新情况等进一步对考核目标及标准进行规范。《意见》还坚持采取日常督导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实行百分制考核(日常工作占40%,年终考核占60%),对乡镇工会实行差额经费奖励机制,对优秀乡镇大张旗鼓进行表彰,极大激发了乡镇工会工作热情,彻底改变了乡镇工会吃大锅饭,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局面,确保了工会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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